纪检监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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举报方式
一、受理范围
1.应当由鲁华集团纪委受理的对党组织、党员违反政治纪律、组织纪律、廉洁纪律、群众纪律、工作纪律、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;
2.对党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检举控告,特别是存在形式主义、官僚主义问题的举报;
3.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,提出的申诉;
4.其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建议。
二、举报须知
1.根据《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》《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》等有关规定,检举、控告、申诉人在检举、控告、申诉活动中必须对所检举、控告、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。接受调查、询问时,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。如有诬陷、制造假证行为,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。
2.提倡实名举报(请提供真实姓名、身份证号和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),尽量提供相关证据材料;我们将严格为举报人保密,对违反保密纪律,擅自泄露举报人信息的相关人员给予严肃处理。
3.反映鲁华集团纪委受理范围外的问题,请向相关部门提出。
三、举报方式
1.举报电话:0531-82087690
2.举报邮箱:lhnyjjjc@126.com
3.来信来访: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泉城路17号鲁华集团纪委(邮政编码:250011)
4.举报二维码:
中共山东鲁华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
信访举报指南